一、營業稅定義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商品與勞務稅。中國現行的營業稅是1993年12月13日由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從1994年1月1日起實行的,2009年對其進行了修訂。
二、納稅人
營業稅納稅人為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
單位指企業和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
扣繳義務人
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而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其應納稅款以代理者為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者的,以受讓者或購買者為扣繳義務人。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營業稅應稅行為,在中國境內設立經營機構的,自行申報繳納營業稅。在境內未設立經營機構的,以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人的,以發包方、勞務受讓方或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扣繳義務人應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繳的稅款。
三、稅目和稅率
營業稅共設有7個稅目,采取行業差別比例稅率和幅度比例稅率。具體稅率如下:
1.建筑業、文化體育業,稅率3%;
2.服務業、金融保險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稅率5%;
3. 娛樂業,稅率5%~20%。具體適用稅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上述幅度內決定。
四、計稅方法
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按其營業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其計稅公式為:
應納稅額=營業額×適用稅率
五、減免
自2014年10月1日起,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含)、以一個季度為納稅期限,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免征營業稅?!?/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