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土地使用稅全國展開清查 【發文機關】 【文件字號】 【頒布日期】 【施行日期】 【法規分類】 【適用范圍】 【時 效 性】 【失效日期】 【轉發字號】 【轉發說明】 【正 文】 從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將用近一年的時間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清查工作。重點清查單位主要包括:城鄉接合部、大型工礦區、新興工業園等區域,大型廠礦、大型倉儲、房地產開發等占地面積大的企業,新納入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以及使用集體土地進行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觀調控,促進土地的節約利用。在稅收方面,一是通過修訂《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提高稅額幅度并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納入征稅范圍,加大稅收的調節力度;二是要求稅務機關加強建設用地的稅收征管,以引導合理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近年來,各地圍繞加強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少地區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稅源信息不完整,沒有根據用地變化的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對城鄉接合部、新興工業園區和部分企業的稅源底數掌握不清,納稅人申報的土地面積與實際占用的面積存在不一致等情況。部分地區的稅源數據共享與綜合利用水平不高,稅源管理與科學化、精細化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此外,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納入征稅范圍以后,稅務機關對相關的稅源信息還沒有全面掌握。為此,有必要以貫徹落實修訂后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為契機,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源清查工作,全面摸清納稅人的稅源信息,建立統一規范的稅源數據庫,在此基礎上開展稅源分析和納稅評估工作,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堵塞征管漏洞。 此項清查工作要求,各級地稅機關要充分認識開展稅源清查工作的重要性,根據今年初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稅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動與國土資源管理等有關部門取得聯系,確定部門配合的具體負責單位和聯系人,研究開展數據交換的具體方式方法。在實地測量工作中,要充分依托有關專業部門的技術力量和設備,也可以通過協商確定適當的合作方式,聘請當地有資質的測繪部門開展實地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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