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全國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稅發〔2009〕142號)和《吉林省地方稅務局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吉地稅發〔2010〕145號)精神,結合我省發票簡并統一工作的進展狀況,現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試點啟用新版發票 目前,個別地區已經嘗試性地啟用了部分新版發票,從運行情況看,效果比較理想。從2010年11月1起,我省發票簡并統一工作正式進入試點運行階段。各級地稅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試點范圍。試點地區納稅人應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及時啟用新版發票,按規定辦理舊版發票繳銷。 二、新、舊版發票銜接 (一)暫時保留的票種 暫時保留 “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自開、代開)”、“建筑業統一發票(自開、代開)”、“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自開、代開)”、發票換票證以及公園門票。 (二)通用機打發票 通用機打發票分為平推式發票和卷式發票。 1.平推式發票 (1)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專用發票,并入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實施管理;保險業專用發票和保險中介服務統一發票,采用通用機打平推式發票,聯次為四聯,規格為241mm×177.8mm;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采用通用機打平推式發票,聯次為四聯,規格為241mm×177.8mm;報關代理業發票,采用通用機打平推式發票,聯次為四聯,規格為241mm×177.8mm;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采用通用機打平推式發票,聯次為三聯,規格為210mm×139.7mm;銀行代收費業務專用發票,采用通用機打平推式發票的,聯次為二聯,規格為210mm×139.7mm。 (2)吉林省地稅稅控器發票,采用建筑業統一發票(自開),聯次為三聯,規格為241mm×177mm;啟用建筑業統一發票(代開),聯次為三聯,規格為241mm×177mm;吉林省交通運輸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統一發票和吉林省金融保險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統一發票,采用通用機打平推式發票,聯次為三聯,規格為190 mm×101.6 mm。 2.卷式發票 銀行代收費業務專用發票,采用通用機打卷式發票的,聯次為一聯,規格為76mm×177mm;吉林省地稅卷式稅控發票(57mm×228mm、76mm×228mm、)和吉林省地稅金融稅控收款機專用發票(76mm×228mm),采用通用機打卷式發票,發票聯次、規格不變;吉林省地稅卷式稅控發票(76mm×457.2mm)采用通用機打卷式發票,聯次為二聯,規格為76mm×228mm 。 (三)通用手工發票 吉林省水利工程水費專用發票,采用通用手工發票(千元版),聯次為三聯,規格為190mm×105 mm;對于郵政業快遞業務、有線電視農村收費業務等,確實不便于使用機打票或定額票的,可使用通用手工發票(百元版),聯次為三聯,規格為190mm×105 mm。 (四)通用定額發票 鐵路客運餐車定額發票(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吉林省地稅交通運輸業定額發票(1元、2元、5元)、吉林省服務業停車場定額發票(2元、3元、5元)、吉林省地稅定額統一發票(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采用通用定額發票,聯次為并列二聯, 規格為175mm×77mm;吉林省地稅定額有獎發票(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采用通用定額發票,聯次為并列三聯, 規格為213 mm×77 mm。 (五)冠名發票 冠名發票可按兩種方式處理:一是由用票單位選擇一種通用機打發票,并通過軟件程序控制打印單位名稱(或標識),平推式發票打印在發票票頭左側,卷式發票打印在發票票頭下方;二是選擇一種通用機打發票,平推式發票可在發票票頭左側加印單位名稱(或標識),卷式發票在發票票頭下方加印單位名稱(或標識)。凡采用通用機打發票并使用軟件程序控制打印單位名稱或標識的,不屬于冠名發票行政審批管理范圍,按一般發票領購手續辦理。 原在全國范圍內使用的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保險費發票、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費發票、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保險費專用發票、平安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費發票、中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保險費發票、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費發票、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費發票采用通用機打平推式發票,規格為210mm×297mm或241mm×177.8mm。 冠名機打發票基本聯次為三聯,即存根聯、發票聯、記賬聯。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增減聯次。 三、開票軟件升級 (一)稅控盤、稅控器開票軟件 1.納稅人登錄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門戶網站(網址:WWW.JLDS.GOV.CN),自行下載稅控盤(不含貨物運輸業)、稅控器(建筑業)新版開票軟件升級包。 2.在辦稅服務廳窗口,向主管稅務機關領取稅控盤(不含貨物運輸業)、稅控器(建筑業)新版開票軟件升級包。 3.其他升級方式。 軟件升級過程中,各稅控裝置售后服務單位應提供技術支持。 (二)金融稅控收款機開票軟件 長春地區推廣應用的金融稅控收款機,具體軟件升級以及新版發票的啟用事項由長春市地方稅務局自行組織實施。 (三)納稅人自行開發的開票軟件 對于納稅人(包括使用統一發票和冠名發票的納稅人)自行開發開票軟件的,納稅人應對照新版發票的規格、內容修改開票軟件,及時升級,以保證新、舊版發票使用的順利銜接。 特此公告。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分送:各市州、縣(市、區)地方稅務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