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按照企業所得稅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與新的企業所得稅法配套的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和B類)、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匯總納稅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分配表及填報說明,現印發給你們,報表與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同步實行。請各地稅務機關及時做好上述報表的印制、發放、學習、培訓等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九日